娄底湘运集团
公司新闻
我的位置: 主页 > 公司新闻
经娄底市委督查室授牌公司成为“娄底市委督查工作联系企业”
发布时间:2013/4/1 9:46:42
  |  
阅读量:3738
  |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娄底市委决定在全市企业中选定部分企业作为“市委督查工作联系点”,今年3月,根据市企业联合会和市企业家协会建议,市委同意我司等七家企业作为首批“娄底市委督查工作联系企业”,市委督查室为我司等七家企业授牌。联系时间暂定为两年,从今年3月起至2015年2月。
    我司是娄底市唯一具有一级资质等级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近年来,在市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司依法依规规范经营,按时足额缴纳了各项税费,积极参与了社会公益活动,主动承担了应尽的社会责任;全面加强了安全管理和司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维护了股东及员工权益,确保了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先后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湖南省“员工信得过企业”,湖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称号。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成为我市首批“娄底市委督查工作联系企业”之一。将我市龙头企业挂牌成为“娄底市委督查工作联系企业”,是市委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企业发展政策和娄底市“企业帮扶四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创新企业综合服务,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升企业发展实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任何部门、单位和人员对联系点企业开展检查评比、收费,罚款(处置)、赞助等公务活动前,必须与市委督查室取得联系,否则企业有权拒绝。同时执行此类公务前,均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相关公务活动的政策依据,并严格按照《检查登记本》和《收费登记本》所列项目进行登记,凡不按要求登记的,企业有权拒绝。对联系点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三强”、“索、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公正执法等行为,将及时运用党委督查工作手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