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2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公司第五次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容,秉着整体调增员工工资,逐年提高一线员工工资在整个工资总额中所占比例的原则,经第二届九次股东代表会研究决定,公司在岗人员的薪酬在现行月固定薪酬、月绩效薪酬和年(半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基础上调增10%。
公司五级及以上在岗员工的薪酬调增比例为3.8%,即人平调增242元/月;公司三、四级在岗员工的薪酬调增比例为7.5%,即人平调增199元/月;公司一、二级在岗员工的的薪酬调增比例为11.3%,即人平调增171元/月。
公司内退、协保员工的生活费在现行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度上调工资总额的基础上调增10%。具体调增办法为人平调增119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