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湘运集团
公司新闻
我的位置: 主页 > 公司新闻
省人社厅副厅长赵永杰一行莅临我司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4/7/11
  |  
阅读量:4538
  |  

      7月10日,省人社厅副厅长赵永杰、劳动关系处处长李杰等一行在市人社局副局长曾志彦陪同下,莅临我司调研指导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彭瑞华、监事会主席吴一江、董事兼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谢克明以及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领导观看了公司大型主题宣传片“湘运之光”以及工资集体协商会实况录像,查阅了创建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彭瑞华对公司创建活动情况作了介绍。自2007年公司改制成立以来,以“构创和谐企业”为指导思想,从建立各项制度入手,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通过多年不懈努力,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打造出企业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氛围,2011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公司建立了劳动用工制度,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全面落实劳动保护制度,保障了员工身心健康。健全了员工激励机制,提高了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通过司务公开、股东代表决策制度实行民主管理。首开了娄底市改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先例,建立了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让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今后,公司有关工作还将从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自身以及员工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合法依规按国家政策进行管理;二是正确把握民主尺度;三是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四是处理好和谐与制度、安置与效益等关系。
     赵永杰副厅长对我司近年来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娄底湘运公司作为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在建设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公司与员工形成了“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获得这个荣誉是名符其实、名至实归的。通过调研,对你司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几点体会,一是公司注重了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形势。发展是企业构建劳动关系和谐的前提,只有公司发展了,才有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关系。二是公司注重了维护员工权益,既包含了经济权益,也有政治权益。三是公司注重了依法依规管理。建立了适应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的系列考核制度和工作流程。四是公司注重企业的文化建设。建立了十佳学习型组织、十佳书香型组织,在文化活动开展、关爱员工等方面做得很好,真正形成了企业和谐、员工队伍稳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