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上传来喜讯,经劳资双方协商,公司决定为在职员工缴纳每人每年50元职工医疗互助金,由此,由公司代缴的2014年1252名在职员工共计62600元医疗互助金将全部由公司承担。截止至10月份,公司已有26名员工享受了医疗互助活动帮助,个人自负医疗费部分补贴达51335元,切实减轻了患病职工经济负担。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由娄底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的一项群众性、互助性、公益性的非盈利活动。参加人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单位工会组织统一收缴后,上缴到市总工会统一专户管理。互助金主要采取员工个人承担方式,也可由单位在工会经费给予资助。互助活动责任期内,按照娄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剩余的职工个人自负部分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为95%(不含起付线),参加者一个活动责任期内最高可获补助5万元。
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公司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全市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公司工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单位员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组织发动和实施等工作,多次召开基层单位人力资源办主任会议,传达宣传活动内容。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宣传材料等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医疗互助活动目的、意义、互助活动的内容,使活动人人皆知,广大员工清楚了解“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意义、内容。而住院员工在报销互助医药费时,只需提供住院发票等资料,其余手续由各人力资源办、公司工会全程负责办理,报销款直接打入员工银行账号,解决了员工奔波办事之苦,受到广大员工的称赞和欢迎。